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,11月12日0时至18时,我市检出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系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。该病例现住址为湖里区穆厝社332号,11月8-10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,11日晚检出阳性后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,12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。活动轨迹主要涉及:
11月9日,
17:44,乘坐3U8031航班抵达厦门。
11月10日,
9:39-9:41阿庆包点(穆厝社327-103号),9:45-10:07BRT快1线(市行政服务中心站-火车站),10:10-10:16厦禾路899号罗宾森南门奈雪门口核酸采样点,10:41-10:55罗宾森A区18号卸货区,11:26-11:35 BRT快3线(金榜公园站-文灶站),11:35-11:55 BRT快1线(文灶站-市行政服务中心站),12:10-12:36杨大姐骨汤大碗面(穆厝社323-102号),17:45-17:46家琪干货店(穆厝社261-101号),17:46-17:48重庆鲜面店(穆厝社228-101号),17:48-17:49穆厝社204-103号。
11月11日,
10:50-10:56天维康医药穆厝分店(穆厝社378-101号),11:12-11:31杨大姐骨汤大碗面(穆厝社323-102号),16:58-17:03湖里区金湖路668号4号门核酸采样点,17:28-17:30穆厝社204-103号,17:31-17:32晨阳生鲜超市(穆厝社319-101号)。
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,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非必要不外出,配合进行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。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记者另悉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厦门市从11月12日起,对密切接触者,将“7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管理措施调整为“5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隔离”;不再判定次密接者,对目前在隔的次密接者解除隔离;不再划定中风险区;对入境人员,将“7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调整为“5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隔离”。下一步,我市将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措施,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。